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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端正执法司法理念 改进执法司法作风” 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时间:2020-11-2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夏检发〔202013

 

开展端正执法司法理念  改进执法司法作风

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县委政法委、市院统一安排,我院党组决定从6月初开始至今年年底,在全院开展“ 端正执法司法理念、改进执法司法作风”专项整治活动,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端正理念、改进作风、创优服务、依法保障”为目标,以队伍教育整顿和落实全省政法机关服务“四为四高两同步”“ 保障高质量转型发展40条”为抓手,结合市院党组今年提出的全面争上游工作目标,教育引导广大检察干警树牢“六大理念”,着力纠正四个方面不良作风,重点整治突出检察特色的七个专项问题,进一步增强检察人员主动服务大局意识和能力,进一步规范执法司法行为,进一步提升办案与服务的质效,进一步提高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认同感、满意度,努力在服务市委“五抓一优一促 ”经济工作总抓手、促进高质量转型发展上取得新成效。

二、主要内容

此次专项整治活动,聚焦社会反应强烈、制约服务保障高质量转型发展的执法司法突出问题,教育引导广大检察干警树牢“六大理念”,着力约正四个方面不良作风,重点整治突出检察特色的七个专项问题、全面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务求取得实效。

(一)树牢“六大理念”

各部门要教育引导检察人员树牢“六大理念:

1平等理念。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在司法办案和法律服务过程中,对各类市场主体、当事人一视同仁,能公平对待服务管理对象或任何一方诉讼参与人,杜绝地方保护主义。

2审慎理念。严格把握政策法律,正确对待、审慎使用手中权力,善于在办理案件过程中与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保障高质量转型发展有机结合起来,坚决杜绝以检察职权插手经济纠纷,坚决防止违法违规采取强制措施,确保所有执法司法行为都能坚守法律底线。

3谦抑理念。坚持充分履职与慎重用权相统一, 把握好司法办案的重点、尺度和节奏,既要义不容辞地承担起服务大局的责任,全力保障中心工作的顺利推进,又要综合考量司法办案“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不断改进工作方式方法, 努力为经济高质量发展创造宽松的环境。

4善意理念。深刻认识到法律是有温度的,不能只从法条出发、从数字出发机械办案,应当全心全意为当事人着想、为人民群众服务,在法律刚性许可的范围内,尽可能多一些柔性关怀,最大限度地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检察司法的温度。

5文明理念。坚持在司法办案中依法为据、以理服人、以情感人,努力把执法司法文文明体现在检察人员的一 言一行中,充分利用每一次检察工作实践,演绎法治内在精神、展示检察机关良好形象,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6规范理念。强化规矩意识、厘清权力边界,努力实现从“要我规范”到“我要规范”、“弹性规范”到‘硬性规范” 的转变明确岗位职责,细化工作标准,严格依照法定权限、法定程序行使权力,自觉接受内外部监督,以严格规范的司法行为,不断增强检察公信力。

(二)着力纠正四个方面不良作风

当前,我还不同程度存在四个方面不良作风需要下大力去纠正。具体表现在:

1思想作风方面。一是政治站位不高。习惯用老旧思想观念看待问题,在司法过程中片面强调法律效果,机械办案,造成服务中心工作、服务大局的融入度不够。二是群众观念淡薄。服务群众意识不强,细致耐心释法说理的方法手段不多,还存在无视群众诉求、伤害群众感情的情况。三是规矩意识欠缺。对监督管理制约有抵触情绪,缺乏对法律法规和制度的敬畏之心,搞选择性执行、变通执行甚至不执行。

2工作作风方面。一是服务不到位。虽然“门难进、脸难看”现象少了,但“只微笑不办事”的问题凸显,群众办事难的问题仍然没有得到根本性解决。二是慵懒怠政不作为。是否存在过度司法或乱作为、不规范司法等问题。三是工作责任心不够。首办负责制不落实,宣传解释没耐心,不担当、不作为,存在推诿扯皮的现象。

3工作效率方面。是工作拖沓。对企业和群众投诉处置不及时,应当受理的没有及时受理、应当办结的没有及时办结,或者超法定时限办案,效率低下。二是慵懒怠政。办事办案程序繁琐,司法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工作敷衍潦草,造成群众诉累。三是梗阻不畅。办事机械教条办案照本宣科,该决策的不决策,该拍板的不拍板,导致工作久推不动,办案效率不高。

4纪律作风方面。一是纪律观念不强。人员管理不规范、不严格,工作纪律落实不到位,存在工作不在状态,甚至工作期间上网炒股、玩游戏、打牌下棋健身、聚集聊天等现象,对干警“八小时以外”缺乏有效管控;检容检风不严肃、司法用语不文明。二是心存侥幸。不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检察人员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以权谋私,徇私枉法。三是缺乏底线思维。不严格执行“三个规定”,与当事人、律师等不正当交往,接受吃请、收受礼品礼金,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

(三)重点整治突出检察特色的七个专项问题

要坚持刀刃向内、真抓真改,推动“六大理念”融入日常生活和业务工作方方面面,在着力纠正四个方面不良作风的基础上,还要突出检察特色,重点开展以下七个方面专项整治:

1、坚持不懈降低案件比。重点解决好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捕诉一体机制落实不不够到位。司法改革后,仍然存在捕诉衔接不够紧密,侦诉互动不足,引导侦查不力等问题。二是检察官办案能力水平不足。存在过分依赖退查方式,“以退补换时间”、退查中类型化问题重复、补侦提纲质量不高等问题,制约了案件质效提升;检察官本领不足,“三延两退”程序用尽,没有解决好案件实质问题,直接影响“案件比”。三是检察官秉持客观公正、求真务实的作风不够过硬。压限退查、随意退查、随意延期的现象还不同程度存在,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等工作还存在短板、弱项,影响办案质效。

    2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解决好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部分案件的提前介入流于形式,实效性不高,贯彻“以庭审为中心、以证据为中心”的司法理念不够深入全面,引导取证的针对性和实质性不强。二是落实“一案一团队” 机制不力。三是落实“一案一总结”机制不到位,未能全面总结涉黑恶案件的发案特点、犯罪原因、典型特征,梳理出的好经验做法不多。

3积极支持服务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重点解决好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司法理念转变不够到位。谦抑、审慎的司法理念树的不牢,服务民营企业的方式和渠道还不够宽,紧贴民营企业需求的服务水平还不够高。二是办案精准度不够。涉民营企业案件诉讼监督力度不够,提供法律服务的针对性还不强,存在不敢办、不愿办等畏难情绪。

4坚持人民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不断提高群众来信“3个月答复”工作质量。重点解决好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思想认识还不够高。个别人员没有真正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7日内程序性回复工作的紧迫性不强,3个月办理结果或过程答复工作的规定意识不强。二是履职能力还不够强。信访工作一盘棋的思想树得不牢,3个月办结答复率不够高,办结后存在瑕疵的法律文书还比较多。三是工作成效还不够明显,重复信访还占一定比例。

5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切实做好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检察工作。重点解决好五个方面的问题:一是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树得不牢。贯彻司法为民的宗旨意识不够强,民事检察工作服务群众、保障民生的作用发挥不充分,对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三种化解形态的理解把握不到位;落实“将公益诉讼作为一把手工程” 的要求有差距,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办案力度不够。二是民事检察办案质效有待提升。服务大局意识不强,就案办案、机械办案现象还不同程度存在,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不能有机统一,释法说理不够,不能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三是公益诉讼办案力度还不大。公益诉讼办案有短板,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不多,生态环境类案件占比很高,还有的对符合起诉条件的公益诉讼案件没有依法提起诉讼。四是行政检察办案积极性不高。办案的主动性不强,数据报送拖沓、不认真,仍然存在行政诉讼监督案件空白、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案件空白或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空白的问题。五是队伍能力素质存在不足。缺乏本领恐慌意识,人员业务水平参差不齐,对新时代新业务新知识钻研不深不透,不会监督、不善监督、监督不到位的问题依然存在,业务开展不平衡不充分。

6坚持以法律文书质量评查为切口,切实提升检察司法办案质效。重点解决好四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对检察法律文书的重要性认识不充分。检察法律文书制作得过且过,单纯作为办案工作的附属环节或内部工作记录的方式。二是检察法律文书制作不规范。工作责任心不强,审核校对不认真,导致制发的检察法律文书,有的日期前后矛盾,有的数字书写不规范,有的缺页漏项,还有错别字频出、语言逻辑不通等低级错误。三是检察法律文书释法说理不到位。文书制作机械、简单,千篇一律,事实叙写不清,有的只有证据罗列,没有释法说理。有的检察官担当不够、能力不强,不愿说理、不敢说理、不会说理,退回补充侦查提纲,没有补侦方向和具体事项。四是监督效果不明显。纠正改善的问题针对性不强,没有实质性解决社会敏感、群众关切问题。有的检察建议和纠正违法通知书,责任认定不清,只是简单机械的引用法条,甚至引用法律不当。

7坚持以落实“三个规定”为带动,助推检察权依法独立公正行使。重点解决好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政治站位不够高。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的力度还不大,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落的不实。二是宣传教育的力度不够。对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理解不够深刻,还存在不少检察干警思想上不认同、行动上不愿做的现象。三是缺乏担当精神。部分同志怕得罪人、成为被查处的对象,怕给亲戚、朋友找麻烦,缺乏担当,不敢填写、不愿填写。

三、组织领导

我院成立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在院党组领导下,统筹推进各部门专项整治活动开展。

  :   党组书记、检察长         席常国

副组长: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马文科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孙兴旺

党组成员、纪检监察组组长 解建虎

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    吴红萍

党组成员                 秦俊锋

 :李红娟(大)  姚苗霞         

胡文龙      苏新芳         杨丽

办公室主任:李青峰 (兼)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此次专项整治活动,是优化营商环境的现实需要,是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打造公平公正的社会法治环境的内在要求。全体检察干警要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到此次专项整治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的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院党组的工作要求上来,深刻认识专项整治活动的重大意义,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突出问题,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强烈的政治担当,认真落实好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精心组织实施。各部门要严格按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进行再动员再安排再部署,采取务实举措,扎实组织推进,要把专项整治活动与机关党建工作、“扫黑除恶” 专项斗争、各项执法司法业务工作结合起来,建立起加强和改进作风工作的长效机制。要成立相应活动领导组,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活动的组织领导。

(三)狠抓责任落实。各部门要召开专题会议,对活动进行研究部署,认真制定工作计划和阶段性工作目标,切实把活动要求落到实处。院党组要落实好相应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检察长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 亲自抓、负总责。纪检监察部门和检务督察部门要切实履行好监督、督促责任,对活动开展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大胆追责、问责,确保此次专项整治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2020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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