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范围:
1、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进行监督的案件;
2、对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的监督案件;
3、对人民法院民事执行活动的监督案件。
审查标准:
1、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书是否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00条规定的情形,以及民事调解书是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
2、人民法院在民事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审判行为是否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的情形;
3、人民法院在民事执行活动中是否存在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形。
办案期限:三个月
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1、依照法律规定提供申请监督所需的材料;
2、申请回避的权利;
3、知悉承办人员姓名、法律职务和案件处理结果的权利;
4、控告、举报检察人员违法行为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