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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20-11-2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19年工作回顾

 

刚刚过去的一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一年来,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三篇光辉文献”重要精神,高质量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各项检察工作实现了新的发展和进步

一、服务大局、保障民生,护航经济社会发展

对标对表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围绕全县中心工作,检察服务及时跟进,努力为打好“三大攻坚战”提供优质、高效法治环境和司法保障。

1.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及时妥当地防范和化解来自社会各个层面的重大风险。强化底线思维,重点做好网络借贷等突出风险点整治;加强与金融监管部门协作配合,努力形成防控金融风险合力。持续参与市场经济秩序整顿,依法打击各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共起诉生产销售有毒食品、生产销售假药、信用卡诈骗、合同诈骗、非法经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犯罪案件9件10人,法院均做出有罪判决。

2.着力服务保障精准脱贫。严厉打击扶贫领域犯罪,促进扶贫项目和资金真正惠及贫困群众;积极开展协助农民工讨薪专项监督,为58名农民工追回劳动报酬130余万元;利用司法救助服务精准脱贫,为4名贫困户提供司法救助4万元;切实履行帮扶脱贫政治责任,在驻村帮扶泗交镇下秦涧村如期脱贫的基础上,严格落实驻村帮扶、结对帮困等机制,紧紧扭住存量贫困人口脱贫清零、问题排查整改、脱贫成效巩固提升等重点任务,持续加力,落地见效,确保脱贫攻坚实现决战完胜。

    3.着力服务民营经济发展。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讲话精神,严格执行省委省政府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出台《支持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的若干举措》。坚持打击和保护并重,一方面严厉打击破坏民营企业正常经营管理秩序的各类犯罪,保障民营企业生产经营。分别办理了销售人员挪用天立电缆有限公司、山西佳能达华禹制药有限公司资金案件2件2人,为企业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1余万元。另一方面注重保护民营企业及民营企业家,在办理案件中,优先考虑企业生存发展。如“尉郭事件”中,涉案法人虽然涉嫌犯罪,但其动机是为了企业发展,情节轻微,社会危害较小,依照相关法律,对其从轻处理,做出不起诉决定,保护企业良性发展,防止出现办理一个案件、垮掉一个企业、下岗一批职工。同时以此案为鉴,及时对该事件中相关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要求堵塞漏洞,严格履职,科学管理,依法行政,收到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4.着力提供检察服务。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发挥12309检察服务中心综合功能,构建网上网下一站式服务平台,利用网上信访、远程视频接访、服务热线等方式方便群众反映诉求,让“最多跑一次”跑进更多群众心坎里,共受理群众信访案件43件,全部分流办结。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大力开展检察官以案释法和各种普法宣传活动,以落实“一号检察建议”为抓手,与县教科局联合下发《关于认真做好高检院“一号检察建议”监督落实工作实施方案》,全面推进“法治进校园”活动,另外被聘为法治副校长的23名检察官全部进校授课,受众学生达2000余人;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同时,严厉打击侵犯未成年人犯罪行为,共起诉侵害未成年人案件7件15人。

二、惩治犯罪、强化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坚持以司法办案为中心,充分履行批捕起诉职能,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加强诉讼活动监督,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1.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能。一年来,共批捕各类刑事犯罪案件111件138人,起诉161件238人。依法严惩杀人、强奸、盗掘古墓葬、开设赌场、贩毒等严重刑事犯罪案件,共批捕22件28人,起诉32件50人;深入开展防范打击邪教组织专项行动,共批捕起诉3件3人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严格把握逮捕、起诉标准,对不构成犯罪的不批捕3件3人,不起诉1件1人;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犯罪情节轻微的不批捕9件10人,不起诉14件17人。

2.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持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提前介入,对案件定性进行分析甄别,对证据收集、固定提出建议,确保案件在移送审查起诉前案情清楚、证据充分,做到快捕快诉,绝不在检察环节贻误战机;严格落实“一案三查”“两个一律”“三个不放过”要求,对涉黑涉恶案件逐案过筛,切实做到“五个查清”;严把“四关”,严格标准,做到“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一年来,提前介入公安机关侦查恶势力案件4次;受理公安机关呈捕恶势力案件4件17人,经审查批捕4件15人,受理公安移送起诉恶势力案件7件27人,经审查提起公诉7件27人,黑恶积案及相关案件全部清零。及时批捕起诉了景某某、乔某某、景某涉嫌故意伤害、寻衅滋事、非法持有枪支、开设赌场、赌博罪的恶势力犯罪团伙;批捕了姚某等系列文物犯罪案件,昭示了涤荡黑恶势力的坚定决心。

3.切实履行刑事诉讼监督职能。强化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引导侦查活动合法规范。共监督公安机关立案8件,追漏罪3条,追诉10人,向公安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5份,公安机关全部纠正;强化刑事审判监督,依法提出抗诉7件,向法院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4份,检察建议8份,法院全部采纳纠正;强化刑事执行监督,共向看守所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8份,向司法局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5份,全部得到采纳纠正;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9件,促进刑罚准确执行。

    4.大力推进公益诉讼工作。坚决扛起公益保护神圣职责,坚持诉前程序与提起诉讼并重、保护公益与促进发展并重、治标与治本并重,当好“公共利益的代表”。充分发挥检察建议作为检察机关行使法律监督,在推进社会治理法治化、促进依法行政、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益等方面重要作用。一年来,我们紧紧盯住检察建议效果,跟踪到底,监督落实将检察建议做成刚性,做到刚性促进了相关问题解决,取得了明显监督效果。聚焦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监管等领域,先后开展了“携手清四乱,保护河湖生态”百日会战、“汾渭平原大气污染治理”等专项行动为主的公益诉讼监督工作,通过严格的摸排线索、调查取证程序,摸排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线索26条,立案22件,发送检察建议20件,结案16件,实现了“办理一案、规范一片”的良好社会效果。办理的夏县某风电公司行政公益诉讼监督案被选为全省检察机关“护航民企健康发展”十大典型案例;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夏县文庙周围违章建筑公益诉讼监督工作经验在《山西检察周刊》刊发;太宽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违建别墅公益诉讼监督工作受到省院和高检院关注。

    5.不断强化民事行政检察职能。共办理民事行政检察案件10件,其中办理民事判决纠错再审检察建议案件1件,法院已启动再审程序,同时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职务犯罪线索1条;扎实开展审判程序违法监督,对法院提出检察建议2件,全部采纳;认真开展支持起诉工作,有力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办理支持起诉被采纳案件3件;加强对民事行政执行活动监督,办理执行监督案件1件;坚持把化解矛盾纠纷贯穿司法办案全过程,办理息诉案件2件。

    三、推进改革、持续创新,提升检察工作品质

    认真贯彻中央全面深化司法改革要求,坚决落实各项重大改革部署,主动适应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新需求。

    1.完成内设机构改革。突出专业化建设,一件事情由一个机构负责到底的原则,按照案件类型组建了刑事检察办案机构,单设民事、行政检察机构,增设公益诉讼检察机构,实现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齐头并进。其中刑事、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尤为突出,各有一案入选全省典型案例。

    2.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全面落实。深刻领会《刑事诉讼法》确定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立法精神和价值目标,以提升检察官指控犯罪、精准提出量刑建议、释法说理等方面的综合能力为切入点,全面落实权利告知、律师在场见证、听取被害人意见、建议适用速裁程序等制度,切实保障当事人各项程序性权利,履行好检察官在刑事诉讼中的主导责任。共对刑事犯罪78件107人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程序。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由1月份的不到1%,提高到12月份的80%。

    3.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全面推行“捕诉合一”办案模式,对同一刑事案件的批捕、起诉工作由同一名检察官或同一个办案组负责到底;完善检察官进退流转管理办法,规范检察官的遴选、交流、考核、奖惩、退出等工作,健全能上能下、有进有出的检察官管理机制坚持司法亲历性,检察长、副检察长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115件,推动入额领导干部带头办案常态化;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委会2次,就3起案件发表检察意见,推动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工作开展。

    4.配合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加强与纪委监委的协作配合,推动建立提前介入、案件受理衔接等机制,实现纪法贯通,法法衔接,共办理监察机关移送起诉职务犯罪4件5人;实行线索双向移送反馈,向监察机关移送党员干部涉嫌违法犯罪线索42个,监察机关向我院移送司法人员犯罪线索2个。

    5.敢于担当作为维护公平正义。“改革创新、奋发有为”大讨论中,对照“六个破除”,我们重点在解放思想、担当作为方面下功夫、做文章,注重办案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针对姜某某致人死亡案,我们认真学习最高检发布的第十二批指导性案例和张军检察长在传达贯彻全国“两会”精神视频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准确把握新时代司法、检察理念,法不能向不法让步,不能对正当防卫的人有过苛要求。敢于负责、勇于担当,两次召开检委会议认真研究,最终认定姜某某不负刑事责任。通过办理此案,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传达法不能向不法让步的正确执法理念。该案被评为2019年全省刑事检察十佳案例。

    四、坚定信念、增强本领,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按照“既要政治过硬,也要本领高强”的要求,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检,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队伍。

    1.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牢牢把握检察机关的政治属性,把党的绝对领导贯穿到检察工作全过程。年初开展的“改革创新、奋发有为”大讨论为全年检察工作开展打下了坚实基础,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作为政治洗礼,先后组织领导班子集中学习研讨3次,召开调研成果交流会1次、学用交流会3次,抓好立行立改、集中治理、专项整治、整改落实,不断筑牢人民检察为人民的初心和使命,取得了理论学习有收获、思想政治受洗礼、干事创业敢担当、为民服务解难题、清正廉洁做表率的效果,党的政治建设得到有力加强。

    2.严格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制定院领导班子加强自身建设等规定,从具体措施上压实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党组加强对机关党建工作的直接领导,制定机关党建工作指导意见,突出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属性和政治功能,夯实机关党建根基;推动学习与工作一体化、党建与业务工作一体化,建立了学习研讨、理论调研等制度,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理论宣讲、红色教育等多种方式,认真抓好党员干警思想政治建设;完善党支部工作考评办法,以平时考评为主,对考评末位的党支部实施重点管理。

    3.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扎实开展检察机关集中整肃专项活动和“教育警示、以案促改”专项整治活动等,重点查摆和整治在执法思想、执法纪律、执法监督、执法作风存在的突出问题,对症下药制定整改措施,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和工作机制,特别在重点部门和重点岗位,建立廉政风险防控机制,达到堵塞漏洞的效果。坚持刀刃向内,对自身腐败“零容忍”,强化纪律教育和日常监督,健全廉政谈话提醒等制度,开展廉政谈话43人次,提醒谈话3人,对一名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干警,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在从严治检的同时从优待检,为干警定期体检、改建干警解压室、设立图书室等,充分调动和激发干警爱岗敬业的热情,增强队伍凝聚力,营造温暖和谐、健康向上的检察文化氛围。

    4.加强专业能力建设。常态化开展业务培训、岗位练兵等活动,组织理论研究、实务探讨等研修活动,完善检察干警上挂下派等多岗位锻炼机制。一年来,参加高检、省、市院组织开展的各类培训80余人次;选派两名员额检察官到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挂职交流学习,取长补短,开阔视野,切实提升检察干警业务素质;为提高办案质效,聘请5名国内、省内知名法学教授和律师组成专家咨询委员会。我院成为山西大学法学院山西第二警察专科学校运城学院政法系的签约实习基地

    五、接受监督、规范司法,着力提升检察形象

    坚持监督者更应接受监督,深化检务公开,自觉接受监督,提升检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主动向县委、人大、政府、政协报告重要工作和有关情况,向县委常委会汇报党组工作1次,向人大常委会汇报民事行政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专项工作各1次,以及8名检委会委员首次向人大常委会述职;代表、委员常态化联络机制进一步加强。邀请部分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了我院举办的“携手关爱,共护明天”、“检察护航民企发展”检察开放日活动,努力让人民群众走进检察、了解检察、监督检察、支持检察;打造阳光检察,依托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348条,公开生效法律文书147份,发布重要案件信息21次,提升检察工作透明度。申诉案件7日内程序性回复、办理过程或结果3个月内回复制度执行良好;加强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建设和管理,讲好检察“故事”,在微信公众号发布原创消息75条,在上级媒体发表稿件42篇,其中省级媒体19篇,市级媒体23篇,展现夏县检察的良好风貌。

    各位代表!2019年我们迎难而上,锐意进取,开拓创新,检察工作的政治方向更加坚定,服务大局的理念更加牢固,司法办案的质量稳步提升,检察改革的积极效应逐步显现,检察队伍的精神面貌焕然一新。检察工作取得的进展和成绩,是县委坚强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夏县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短板和问题:一是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转变后,检察机关服务发展、保障民生的精准度和实效性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司法改革后,新的办案模式和监督管理机制还未完全磨合到位,改革的整体效能还需进一步提升;三是对照检察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要求,办案的精准化程度有待进一步提升。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认真研究解决,以新作为展现新气象。

 

                    2020年工作安排

 

    2020年是决胜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之年。我们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和县委的决策部署,以只争朝夕不负韶华的干劲抓好检察工作。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三篇光辉文献”重要精神,以“旗帜鲜明讲政治、全面从严强党建、凝心聚力谋发展、千方百计惠民生、以上率下抓落实”为总要求,以推进检察监督体系和监督能力现代化为主线,以“四大活动”为抓手,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努力为实现我县建成“三县一基地”、打造“大运城新花园”目标提供优质高效的检察服务,让人民群众带着更多的法治获得感迈入全面小康社会。

一是坚定不移坚持党的领导。始终把党的绝对领导作为检察工作的最高原则、最大优势,切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把党的绝对领导贯彻到检察工作各方面,把执行党的政策与执行国家法律统一起来,严格执行向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等制度,确保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在检察工作中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二是坚定不移服从服务大局。以坚忍不拔、决战到底的决心和勇气,继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特别是要着力推进“打财断血”“打伞破网”力度,通过建立公检法、纪检监察机关之间的协调联动配合机制,彻底摧毁黑恶势力经济基础和“保护伞”;聚焦打好“三大攻坚战”,依法严惩金融、脱贫攻坚、生态环保等领域的犯罪活动;始终做到一视同仁,平等保护,大力支持民营企业依法经营,积极参与规范和整顿市场,着力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加大对特殊群体保护力度,依法严惩各类涉民生犯罪,守护民生法治底线;结合我县实际,突出重点,重拳出击,依法严厉打击人民群众深恶痛绝、反映强烈的赌博、盗掘古墓葬、盗贩文物、贩毒等犯罪活动;依法服务和保障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全力融入工作重心和大局中,积极开展“服务企业复工复产‘十个一’”专项活动,严厉打击涉新冠病毒疫情的刑事犯罪,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检察力量

三是坚定不移强化法律监督。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持续深化检察改革,把庭审的要求向前传导到批捕和侦查环节中去,推动构建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指控体系,把捕诉一体和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提升办案质量和效率方面的优势发挥出来,持续做优刑事检察;把生效裁判监督作为基础性业务来抓,善于发现民事裁判在证据采信、事实认定、适用法律等方面的问题,深刻洞悉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朴素认知,努力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相统一、法律正义和社会正义相兼顾,不断做强民事检察;以案结事了政和为目标,深入开展行政争议实质化解专项活动,促进严格依法行政,做实行政检察;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积极拓展公益诉讼新领域,以诉前程序为最佳途径,携手各方共同维护好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四是坚定不移加强队伍建设。坚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制度,把初心和使命作为加强党的建设和党员、干警的终身课题,常抓不懈,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进一步筑牢理想信念,把初心使命变成党员、干警锐意进取、开拓创新的精气神和埋头苦干、真抓实干的自觉行动;扛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政治责任,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不断延伸监督管理触角,覆盖到全体干警工作生活各个环节、各个方面;发挥派驻纪检监察作用,狠抓纪律作风建设,着力规范司法行为,确保队伍勤政廉政,对检察机关内部出现的违纪违法行为,敢于刀刃向内,绝不姑息。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孕育新的希望,新的征程谱写新的辉煌。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县委工作部署和本次大会决议,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社会监督,不忘初心坚持执法为民,牢记使命维护公平正义,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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