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概况………………………………………………1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夏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预算收支总表………………………*
二、夏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预算收入总表………………………*
三、夏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预算支出总表………………………*
四、夏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夏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夏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表…………………………………………………………*
七、夏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表………*
八、夏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九、夏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十、夏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变动情况及原因…………*
二、“三公”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三、机关运行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绩效管理情况………………………………………*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七、其他说明……………………………………………*
(一)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
(二) 其他………………………………………………*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一)主要职能:
1、确定本院工作方针,部署本院检察工作任务。
2、对于公安机关、监査委员会等侦查机关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3、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4、对于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5、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法法律法规的,依法提起抗诉。
6、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7、负责检察机关思想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
8、管理本院的计划、财务、装备工作。
9、负责其他应当由本院承担的工作。
(二)内设机构:
夏县人民检察院共设5个部门:政治部、办公室、第一检察室、第二检察室、第三检察室。
(三)人员情况
我院政法专项编制31,编内实有在职人员31人,工勤编制4人, 编内实有在职人员4人,超编上划人员17人,在职人员共计52人。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夏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预算收支总表
二、夏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预算收入总表
三、夏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预算支出总表
四、夏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夏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夏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表
七、夏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表
八、夏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九、夏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十、夏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变动情况及原因
夏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为847.62万元,比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增加46.43万元,增长5.8%;主要变动原因:新招录公务员一名、干警工资晋档提标、社会保障缴费和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行政单位医疗等增加。
二、“三公”经费三公 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与2019年相比公务接待费减少2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夏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所属行政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04.38万元。
四、绩效管理情况
1、绩效管理情况
2020年夏县人民检察院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1.07万元。
2、绩效目标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车辆情况;
我院现有编制车辆6辆,均为执法执勤车辆。
2、房屋情况;
我院技侦业务用房位于夏县禹王大道中段,占地10.8亩,建筑面积3921平方米。2009年4月开始投入使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
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
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五)政府购买服务:根据我国现行政策规定,政府购买服务,是指政府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把属于政府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交由符合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政府购买服务是一种契约化的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具有权责清晰、结果导向、灵活高效等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