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建国,男,汉族,1961年4月出生,中国共产党党员,大专学历,1983年从北京51118部队转业到夏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无论是当兵服役还是从事检察工作,该同志能够用正确的理论武装头脑,在思想工作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致,能自觉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对检察事业忠心耿耿、满腔热忱。牢固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观念,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决拥护党的领导,维护党的利益,能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廉洁自律、克己奉公、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公正执法,保持共产党员的优良作风,展现了人民检察官的良好形象。
一、勤奋好学,钻研工作业务
“一个人可以没有文凭,但绝不可以没有知识”,这是宋建国同志十分欣赏的一句话,为此,他几乎把所有的业余时间都用在钻研工作业务上,努力将自己的工作吃透,干好。频繁的岗位变动他从来没有一句怨言,听从领导的安排:相反他把每一次的调动作为一个新的起点、一个全新的学习机会。
二、善于总结、规划、改善、创新
每新到一处就会有新的小改革,小创新。还表现在实际工作中认真总结经验,由表及里,触类旁通。如今,他练就了一身过硬的本领,在工作中进一步加强学习,解放思想,锐意进取,严格要求自己,在工作岗位上继续带领全体干警克难攻坚,奋勇拼搏,再创新辉煤。
三、乐于助人,奉献社会
他在做好自己本职工作的同时,关心时事、政治,认真学习党在各个不同时期的重要思想,主动定期的向党组织提交思想汇报。淡泊名利,甘于奉献,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就要无私奉献,不能图名图利,只有在工作中尽自己的努力为大家干点事,心里才会踏实。不善言辞的他是这样想的,也是这样做的。
该同志在检察机关工作三十几儿来以来,先后在税务检察室、城镇检察室、监所检察科等不同的岗位上工作期间,爱岗敬业以单位为家、勤勤恳恳、恪尽职守、无私奉献、兢兢业业的履行着法律监督的神圣职责。在实际工作中,始终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不断加强政治思想和业务学习,坚持专业知识学习,创新工作机制,规范看守所规章制度,纠正超期羁押,提高综合素质,为做好法律监督工作奠定了扎实的基础。2003年任执行检察科长以来,积极改变工作面貌;2004年被最高院授予二级规范化检察室,被市检察院评为先进集体;2005年被省院评为先进集体,连续三年市院评比名列前三名,被市院各县院评为先进工作者。
宋建国同志,一个普普通通的人民检察工作者,既没有多高的文化,又没有超人的智慧,但他以不甘平庸的钻劲,心系同事的情怀和默默奉献的精神,在平凡的岗位上实现着自己的人生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