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县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检关于听证工作的有关要求,坚持“能听证、尽听证”原则,聚焦人民群众关心的重要领域、重点问题、难点案件,尽可能扩大听证范围,特别是与当事人权益息息相关的司法救助、羁押必要性审查、立案监督、拟不批捕、拟不起诉案件,积极推动公开听证工作常态化、规范化,使检察工作更公开、更透明,促进公正司法。6月9日,该院召开今年以来第二次听证会,对一起故意伤害案拟不起诉和一起诈骗案拟不逮捕开展听证。
听证会由党组书记、检察长卫梅生主持,该院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代表、人民监督员、乡政府代表作为听证员,公安机关办案人员、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参加。案件承办检察官详细介绍案件基本情况,就认定犯罪证据和适用法律等方面的疑问进行一一作答,特别是向拟不起诉对象进行释法说理,深化其对自身犯罪行为的认知,促进其认罪悔罪,故意伤害案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当场握手言和。最后,听证员同意检察机关的拟不起诉和不逮捕意见。
卫梅生表示,该院将综合听证会的各方意见,依法准确、公正做出处理决定。今后继续发挥公开所证程序的制度价值,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的一项有力举措,加强社会各界对检察机关的监督,进一步提升检察公信力吗,真正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